稅務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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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的基本稅制是由葡萄牙的稅制衍生的,但為迎合本澳的實際環境及需要,亦不時作出適當的修改及改善。由於澳門的稅制是地域性的,所有在本地進行的工商業活動都是應課稅的。

澳門是亞洲地區納稅義務最低的自由貿易港之一。 澳門稅制的主要特點是稅制結構簡單,稅率低。稅務年度由每年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澳門的稅項可分為直接和間接兩種,直接的包括:營業稅、所得補充稅、職業稅和房屋稅;間接稅的包括:消費稅丶旅遊稅丶印花稅及機動車輛稅。

所得補充稅是一種以經營工商業活動所賺取的淨利潤為基礎而徵收的稅項。所得補充稅的納稅人分為兩組,即A組及B組,其分別如下:


A組納稅人
1. 股份有限公司及股份兩合公司;
2. 任何性質的公司,其資本不少於一百萬元或近三年之平均可課稅利潤達一百萬元以上者;
3. 作為最終母實體的任何性質的公司;
4. 具備適當組織帳目的其他個人或團體透過聲明加入。

納稅人應具備完善的會計帳冊,並經由在”會計師專業委員會”註冊的會計師、執業會計師或會計師事務所核對帳冊及簽署有關申報檔。


B組納稅人
所有不屬於上述所提的納稅人。納稅人至少應具備簡單的會計帳冊,如銷貨簿、購貨等。
B組納稅人將根據由財政局估定其所得利潤課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