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及鑒證服務、其他相關服務
按照澳門現行法例,管理層每年應向股東遞交年度財務報表,雖然並未有法例強制要求所有類型公司必需進行審計,但由執業會計師就財務報表出具的審計報告,能提升投資者以至相關利害關係人對企業財務報表之信心。
現今社會及政府對審計越來越重視,除銀行每年均要求特定類型客戶(如融資)提供由執業會計師出具的審計報告及財務報表,由政府資助的特定專案已被要求提供由執業會計師出具的審計報告或其他相關服務的報告。
我們提供的審計及鑒證服務包括:
- 1、各類型公司審計
- 2、不牟利私立教育機構
- 3、受資助實體審計及鑒證(政府法定要求)
- 4、金融機構 – 《金融體系法律制度》
- 5、特殊目的審計
- 6、審閱服務
- 7、盈餘預測審閱